江苏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传    真:****-******** 通讯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相关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危化品罐区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系列项目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大连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大连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拟实施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程,包括:搬迁提升改造危化品罐区、乙烯储罐、丙烯醇桶装罐、搬迁一期品保实验室;丙烯醇储存场所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将单独新建危化品仓库,用于存放丙烯醇;另外根据规范新建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增加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 *、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一)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要求,落实各类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有组织废气收集经处理达到《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相应要求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二)营运期废水集中收集,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青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三)各类产生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四)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做好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明确贮存要求,确保环境安全。(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危废仓库、罐充站等区域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危废库应建设完善导流沟、废液收集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六)结合本次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系列项目,修编现有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七)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八)落实“以新带老”要求,结合本次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程,全面整改完善厂区存在的环境问题。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