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经开区9个重点路口文明劝导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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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个重点路口文明劝导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AJJFN*****二、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个重点路口文明劝导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号建材大楼中标(成交)单价:****.**元/人/月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安徽******
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文明交通路口劝导服务,共*个路口,分批进驻劝导服务。每个交通路口每班不少于*人,每人每天不少于*小时。
服务要求: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小时;具体时间为:夏季*:**-*:**、**:**-**:**;冬季*:**-*:**、**:**-**:**。具体勤务时间按照交警经开大队要求执行(在人流量和车流量高峰期时段、文明创建、文明指数测评、重大接待保障、主要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同时上岗人数适当增加、工作时间适当延长*-*小时/天)。
服务时间:*+X年(X年≤*年),合同一年一签,满足续签条件后,另行签订。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牛亚方,赵宜芝,王振洪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号建材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十、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公示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