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泾县皖南川藏线流量检测卡口及诱导屏系统建设二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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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X-CG-XJ-******* 二、项目名称:泾县皖南川藏线流量检测卡口及诱导屏系统建设二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处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泾县皖南川藏线流量检测卡口及诱导屏系统建设二期采购项目品牌:详见下方附件主要标的信息规格型号:详见下方附件主要标的信息数量:详见下方附件主要标的信息单价:详见下方附件主要标的信息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蓉蓉、吴昌军、包志明(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计价格[****]****号文件标准收取(不足*****元的按照*****元收取),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幕桥路与新昌路交汇处东北、泾县财富东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泾县幕桥路与新昌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人:卜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东路**号 联系人:钱民学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先生、钱民学 电话:***********、*********** 十、附件 *、询价文件:***询价文件.doc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安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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