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同意核发江山市金丰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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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号)精神,经审核,贵公司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格,现准予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核准时间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换证需提前一个月申请。核准许可的主要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每年*月*日至*月**日为年检时间,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的,******收到文件通知后及时来我局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申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我市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企业招工引才做出积极的贡献。??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