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室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室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室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HYZ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室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P.*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四点更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担任过与拟建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年**月**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 扬州市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城西路***号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号金地带商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刘铮 电 话: *********** 五、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室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