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知]关于陕西省公立医院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遗留问题处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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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要求,对公立医院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申投诉遗留问题,依据函调结果并经会议审议,现将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符合限价挂网规则的产品,列入限价挂网目录,同时纳入第一阶段动态调整,相关企业须及时登录平台更新挂网价格。 二、同意企业列入“备选目录”申请,纳入第一阶段动态调整。 三、同意企业 “撤销申报”的申请,相关产品不得参与本次动态调整工作。 四、对未如实申报价格的,取消产品挂网资格且不得参与本次动态调整工作。 五、属于公立医院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拟剔除产品,在公示期内递交未申报理由的产品,暂调整至直接挂网目录,从即日起企业如实按全国最低价向医疗机构供货,并纳入第二阶段动态调整,原挂网价格纳入第二阶段全国最低价取值范围;未申报且在公示期内未递交申诉的产品,可参与第三阶段动态调整工作。 附件.遗留申投诉处理结果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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