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关于vivo牌手机一部(编号:LQ20107)(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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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pm=***.******.***.***,户名: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vivo牌手机一部(编号:LQ*****)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瑕疵情况:可正常开机使用,无设置开机密码,设有隐私密码(不提供密码),设有个人账号(不提供密码),已清洁消毒,其他瑕疵以实物为主*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对本标的物现状、竞拍风险进行充分了解和咨询后谨慎参加竞拍。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数量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得以上述条件不符为悔拍理由。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功后,参与竞买人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质量,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到本院领取。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以广******安排的统一看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李经理)或直接在阿里拍卖平台的标的物页面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或权益转让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拍程序结束前*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五、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成功后,参与竞买人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质量,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到本院领取。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桂****执****号,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良庆支行,账号:****************_*******),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受买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标的物咨询电话:***********(李经理)法院监督电话:****-*******淘宝技术咨询电话:***-***-****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网(http://***.******.***)上查询。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