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榕树小区二期南区工程监理(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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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小区二期南区工程监理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 一、因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收费为更改为***.*万元(暂定),招标文件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补充条款 *.*其他要求 (*) 第①、②条作相应调整,更改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除按闽建建[****]**号规定可以正常变更原因外)需要更换,已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其它监理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已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监理人员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 ②总监理工程师无故撤换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其它监理人员无故撤换的,每人次按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若监理人未在委托人要求的限期内整改,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通报备案。 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二)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二)为准。 招 标 人: 龙岩东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 日 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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