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黄木夫名下车牌号为湘F8H111的奔驰牌越野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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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 ,户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登记在被执行人黄木夫名下车牌号为湘F*H***的奔驰牌越野车一辆号牌号码:湘F*H***车辆类型:小型越野客车所有人:黄木夫住址:******宿舍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GL*** ****CC越野车车辆识别代号:*JDF*EE*DA******发动机号码:**************注册日期:****-**-**发证日期:****-**-**档案编号:************核定载人数:*人总质量:****kg整备质量:****kg外廓尺寸:****í****í****mm行驶里程:******km保险情况:****年*月年检:****年*月。现车停放于湖南省岳阳市营田镇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本次拍卖****年*月**日*时组织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岳阳屈原支行中兴分理处,账号:*****************),并在付款时备注:(****)湘****执恢*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详情咨询电话执行法官:***********(黄法官)举报监督电话:****-*******联系地址: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被执行人黄木夫名下车牌号为湘F*H***的奔驰牌越野车一辆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