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水晶晶南浔—南浔城市品牌推介暨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
项目名称:水晶晶南浔—南浔城市品牌推介暨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南浔城市品牌推介暨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湖州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和南浔区委“一一二八”工作部署,聚焦服务“*****”大事要事,加快重塑水晶晶南浔,南浔区商务局拟举办“水晶晶南浔—南浔城市品牌推介暨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以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为全力打造湖州“开放东大门、创业新高地”助力。上海******是一家******,能提供综合、立体、全面的会展服务,也是湖州市、德清县、南浔区等地经贸活动的专业服务合作商,该公司承办了诸多国际品牌发布会、政府招商引资等各种推进项目。****年,企业正式在上海市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在地方股交所科创板挂牌的企业。此外,该公司还是上海市浙江商会会员单位、上海市湖州商会理事长单位,对湖州市总体情况比较熟悉,与湖州市三县二区均有过成功合作经历,先后举办了湖州影视城开园启动仪式、德清投资贸易人才洽谈会暨上海活动周、******对南浔区情况熟悉,连续三年承办并圆满顺利地完成了南浔区接轨上海活动、南浔盆景无国界世界大会的会务保障安排,对南浔城市品牌推介会的会务保障安排有丰富的经验和无可替代性。鉴于该项目时间急、任务重,活动筹备时间紧凑,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双方沟通交流更具有连贯性,******完全有能力承办,若重新选择,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上海******为承接本项目的唯一合适供应商,南浔区商务局拟向上海******采购 “水晶晶南浔—南浔城市品牌推介暨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项目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建议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上海******;同时也建议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从实际出发尽量考虑压缩财政性资金的支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
地址:上海长江西路***号*层***室A***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任棽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行政中心西楼*楼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孙科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徐剑锋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