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瑶海区颍河路康城水云间31幢20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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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颍河路康城水云间**幢***室。不动产权证号:合产******,合产****** 。层数:*层,总楼层:*层。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二、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水、电、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七、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如未联系,视为无异议。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另有无法取得联系因而未通知到的利害关系人,自本公示满**日,视为已通知。九、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十、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采取线上方式报名。十一、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十二、尾款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南分行八公山支行)。十三、与上述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本公告视为送达。十四、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协议》、《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实地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十五、下列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 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法院咨询电话:****-*******举报监督电话:****-*******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颍河路康城水云间**幢***室点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