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广东立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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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股权项目编码:******D*GQ**挂牌金额:¥***.**万元挂牌时间: ****-**-**至****-**-**保证金:**.**万元联系方式:****-********浏览次数:***次标的信息:项目信息企业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 易 内 容 项 目 编 号 ******D*GQ** 转让批准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转让(委托)方 中山市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 标 的 名 称 广东*******.*%股权 交 易 底 价(人民币) ***.**万元 公告起止日 ****年*月*日 至****年*月 *日 交 易 时 间 按******出具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交 易 地 点 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号岐华大厦*楼******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 企业性质 ****** 成 立 时 间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苏剑明 注 册 地 中山市小榄镇广源南路**号科技创业中心二期二楼 注 册 资 本(人民币万元) **** 经 济 类 型 现代服务业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为电子、电器、五金、食品、化妆品、纺织品、皮革、鞋材、玩具及儿童用品、木材家具行业提供水质、土壤、原料及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检测;环境检测。 职 工 人 数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山市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 *.*% 苏剑明 **.**% 李新康 **.**% 萧宇恒 **.**% 洪子昂 *% 中山市质联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标的企业按转让要求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审 计 机 构 中山市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号 众信专﹝****﹞****号 审 计 日 期 ****年**月**日 审 计 数 据 标的企业总资产(人民币元) 标的企业总负债(人民币元) 标的企业净资产(人民币元) ********.** ********.** ********.**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月的企业财务报表 企业财务报表 主营业务收入 (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利润 (人民币元) 净利润 (人民币元) *,***,***.** ***,***.** ***,***.** 报 表 日 期 ****年*月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 况 评 估 机 构 深圳中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价事务所 评估报告编号 深圳中为评报字[****]**-*号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 (人民币元)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 (人民币元)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 (人民币元) ********.** ********.** ********.**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元) *******.** 评估项目特别事项说明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 注册地 中山市小榄镇广源南路**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何小敏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 《关于转让广东*******.*%股权的批复》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及尽职调查 时间、地点 公告期内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号岐华大厦*楼******(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登记。 联系人、电话 贺小姐 ****-********、邝先生****-********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工商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原件;*、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有效议事形式决定收购标的的决议;*、企业章程或可证明同意收购决议合格有效的有关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承诺函;*、*尽职调查确认书;**、《企业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产权交易合同》范本盖章确认件;**、*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承诺函;*、*尽职调查确认书;*、《企业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产权交易合同》范本盖章确认件;*、*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 注意事项: 企业法人报名方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交报名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盖章复印件。 尽职调查 报名登记后,可到转让方处踏勘转让标的。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 意向受让方受让要求 意向受让方 资格条件 拟参加本次股权出让的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时间、地点 公告期内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号岐华大厦*楼******提交相关资料。 备注 上述须提交资料中带*的,可在本网站项目附件下载。 交易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万元) ** 交纳时间和方式 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下列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山******营业部 开户账号:****************** 处置方式 *、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受让方付清扣除交易保证金额的交易价款和付清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未中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后,产权交易中心将全额不计息向其退回交易保证金。 *、若挂牌期满的唯一一家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弃标或产生二家或以上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返还,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丙方的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和信息发布费后,余款划归转让方所有。 *、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规定期限交纳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的,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产权交易中心对受让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不予退回处理,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及相关信息发布费后,余款划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受让方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其他违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产权交易中心对受让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不予退回处理,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及相关信息发布费后,余款划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意向受让方违反产权交易中心《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及相关信息发布费后,余款划归转让方所有。 *、意向受让方违反与交易相关的约定的其他行为,转让方有权要求产权交易中心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及相关信息发布费后,余款划归转让方所有。 *、若转让方未按规定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时间内对意向受让方的竞标资格进行审定的,意向受让方有权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放弃项目竞投权利并要求退回交易保证金。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接,若评估基准日前有未披露的资产及债权,由转让方按原持股比例享有;未披露的债务,受让方在股权变更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发现的,有权要求转让方按原持股比例承担。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的标的企业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该审计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如为盈利,盈利部分由转让方按原持股比例享有(受让方应于审计结果出具后**个工作日内返还给转让方),由受让方返还给转让方,如为亏损,亏损部分由转让方按原持股比例向受让方补足(转让方于审计结果出具后**个工作日内返还给受让方),但转让价款不作调整。 职工安置 鉴于出让方非为标的企业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 按挂牌底价协议转让给该唯一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不少于*个工作日为一周期延长挂牌 特别说明与其他事项 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产权交易服务费及筹划服务费)以成交总额为基数实行分段累计,由受让方承担支付: (*)产权交易服务费: ***万元以下(含***万元)按****元计算; ***万元以上至***万元(含***万元)按成交额*‰计算; ***万元以上至****万元(含****万元)按成交额*‰计算; ****万元以上至****万元(含****万元)按成交额*‰计算;****万元以上至*****万元(含*****万元)按成交额*‰计算; *****万元以上不计费。 (*)筹划服务费: ***万元以下(含***万元)按成交额*%计算; ***万元以上至****万元(含****万元)按成交额*.*%计算; ****万元以上至****万元(含****万元)按成交额*.*%计算; ****万元以上至*****万元(含*****万元)按成交额*.*%计算; *****万元以上按成交额*.*%计算。 *、本项目标的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行政事项审批、工商变更登记及须缴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 *、本项目的资金结算(包括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的缴付)仅限于使用人民币结算。 *、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如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 *、受让方应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公告确认的合同范本内容、格式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应于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毕(指标的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受让产权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按公告附件格式、内容出具)。产权交易中心自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上述通知后,按通知内容约定将全部交易价款从资金监管账户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不按规定时间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上述通知,则视为受让方同意按转让方单方出具的《关于受让产权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内容约定由产权交易中心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划付全部交易价款。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交易鉴证文件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意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范本。 其他事项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无 交易流程及相关时间安排 上网登报公告 ****年*月*日,《中山日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时前 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 公告期内与转让方联系,具体时间由转让方安排 意向受让方提交相关资料 ****年*月*日**:**前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年*月*日**:**前,逾期不具备竞标资格。 资格审查,领取《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产权交易中心在挂牌结束后向转让方提请联合审查,转让方于收到产权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审定意向受让方的资格情况,产权交易中心于联合审查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向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竞价、签发《中标通知书》 时间:见******发出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电子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如只有一家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则另行通知。 中标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从《中标通知书》签发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见本网站项目附件。 网上公示竞价结果 《产权交易合同》签定后公示*个工作日 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产权交易服务费、筹划服务费) 交易价款支付期限及方式 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到******以下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山******营业部 开户账号:****************** 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支付期限及方式 于《付款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东区支行 开户账号:********************* 交易机构交易鉴证 以上一切手续完善后。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贺小姐、邝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号岐华大厦*楼****** 备 注 温馨提示:*、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项目附件中下载。*、意向受让方可与转让方联系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我中心,我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的登录账户并通知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我产权交易中心制定的相关交易细则的规定进行。*、相关交易法则可在本网站中的“政策法规”栏查看,其他合同范本等可在项目附件中下载。 中心声明:*、本产权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意向受让方应当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若由于受让方自身条件不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或由于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导致交易终止的,产权交易中心已收取的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不予以退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前进行尽职调查,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风险(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以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也不得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作赔偿或补偿。 附件下载附件:企业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立创).doc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非联合体范本).doc 附件:承诺函.doc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doc 附件:尽职调查确认书.doc 附件:权益互联。电子竞价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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