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淮南市潘集区2020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设计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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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淮南市潘集区****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设计采购
二、项目编号:PDL*******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五、招标人:淮南市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中保 电 话:***********
地 址:淮南市潘集区民生大厦*楼
六、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旭龙 电话:***********
地 址:淮南市朝阳西路玺园*-****
七、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单位:淮安市水******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号
项目经理:王星梅 编号:*******
中标金额:******.**元(大写:肆拾壹万陆仟元整 )
八、主要成交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中保(业主评委)、王英法(评委组长)、陈军保。
十、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号收费标准收取****元。
若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淮南市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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