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19年潘集区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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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年潘集区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五、采购人:淮南市潘集区教育局
联系人:万德堂 联系电话:***********
地 址:淮南市潘集区
六、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项目负责人:江韵 联系电话:***********
地 址:淮南市金地环球港后师院公寓楼
七、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单位:中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大写:肆佰零叁万零贰佰玖拾伍元)
八、中标(成交)相关信息:详见上传附件
九、业绩:无要求。
十、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朱克亮(组长)、孔维犟、吕庆洲、王桂东、万德堂(采购人代表)
十二、(社会)监督员:无
十三、本项目无书面推荐供应商及意见。
十四、收费标准:以采购代理协议签订为准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十五、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六、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淮公管〔****〕**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号)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淮南市潘集区教育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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