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雨山河沙塘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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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马鞍山市发改委马发改秘〔****〕***号批复、马发改函[****]**号、及市国土局马国土资函[****]***号相关文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雨山河沙塘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雨山河沙塘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红旗北路,南至湖北西路,西至湖滨丽景小区,北至天门大道范围内的雨山河沿线(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征收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至*月**日止 五、征收部门: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 资金账户:马鞍山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 开户行:工行花山支行 账号:******************* 六、征收实施单位:沙塘街道办事处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人民社区居委会内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之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月内,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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