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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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徽师范大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FW******
二、项目名称:****年安徽师范大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深******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福园小区**栋一楼中标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安徽师范大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包)服务范围:****年安徽师范大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包)为赭山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项目部、客服中心、校园安保(大门门岗、校园巡逻等)、楼宇门岗、环境保洁(楼内、道路、绿化等各类保洁)、绿化养护、水系管理、日常零星修缮、配套服务(会议茶水等)等日常管理与服务,服务期限为*年,按*+*+*模式签订合同,服务质量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年(按*+*+*模式签订合同)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靖宇、程美芳、白龙玉、汪丽莉、王健、曲秀丽、夏菊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
①江苏省******: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星隆国际城B座****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室
联系方式:冯建敏、胡琴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十、附件
*、附件*-采购文件
*、附件*-中标单位业绩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