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教培中心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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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置教培中心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拟处置教培中心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资产类别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武汉市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 ****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同意标的资产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意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当地关于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已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评估报告披露的内容并承担以现状交易的全部或有风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资产无法完成过户的,其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该最终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对标的资产另行处置;(*)受让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交纳交易服务费。 *、本次转让标的的数量、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