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昌乐县红河镇朱红路东侧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物料一宗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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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红河镇朱红路东侧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物料一宗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竞价)标的概况
*、标的一(*-*号棚,总重量合计******.**吨),起拍价为**元/吨,意向受让方竞价的增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数倍;
*、标的二(*-*号棚,总重量合计******.**吨),起拍价为**元/吨,意向受让方竞价的增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数倍;
*、标的三(*-*号棚,总重量合计******.**吨),起拍价为**元/吨,意向受让方竞价的增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数倍。
注:以上每个标的最终成交价格计算方法:成交价格(元/吨)×总重量。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次标的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产生的多余物料,在项目区内划区域整体打包出让,成分及质量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踏勘现场,挂牌(竞价)成交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承诺书并对标的存在的质量及瑕疵自行承担。
*、本次出让标的不得用作建筑材料及法律禁止的其他用途。
*、同一个意向受让方可同时申购多个标的,但只能竞得一个标的,竞得后其它标的不允许参与竞价,否则竞价无效。若意向受让方竞得其中一个标的后,再次参与竞拍其他标的且挂牌(竞价)成交的,一经发现,扣除所交竞拍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该标的挂牌(竞价)活动无效。
*、标的测绘、评估总量为预估数据,最终以地磅称重的实际运输量为准,据实计算,多退少补,余额不足时须提前向出让方再次预付物料款。
*、意向受让方竞得标的不得对外进行转包、倒卖。
*、意向受让方竞得标的后,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受让方,一经发现,扣除所交竞拍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该标的挂牌(竞价)活动无效。
三、竞买申购须知
*、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乐县有关执法部门没收的石料一宗及机器设备挂牌(竞价)文件》。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拍金每个标的*万元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年*月*日、*日,意向受让方自备车辆自行踏勘现场。
*、展示地点:昌乐县红河镇朱红路东侧;联系电话:*********** 牟先生。
五、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号标的****年*月*日*:**-*:**,*号标的****年*月*日*:**-**:**,*号标的****年*月*日**:**-**:**,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六、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中心网
七、其他与出让的相关条件
*、挂牌(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承诺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交易费及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万元)。
*、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受让方交清全部款项后,须按时对接标的资产,按照要求提供运输车辆情况、车牌及路线等信息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项目进度清运完毕。
*、项目区内的装载及道路修复由出让方负责,项目区外运输道路的联系、洽谈、沟通、养护、维修及费用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身安全、矛盾、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且费用自理,出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受让方必须确保进场运输车辆证照、保险等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在清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出让方要求清运所竞得标的,将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受让方车辆进入项目区内,须服从出让方统一调度,如受让方出现不予服从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事项,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责任,剩余部分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履约保证金在标的清运完毕后*天之内无息退还。
*、出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物料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联系电话:产权交易中心 ****-*******
昌乐县红河镇朱红路东侧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物料一宗挂牌(竞价)文件.pdf山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