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经济生活频道文旅宣传合作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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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龙政采F****-***D**二、项目名称:****年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经济生活频道文旅宣传合作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号中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经济生活频道文旅宣传合作项目服务范围:****年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经济生活频道文旅宣传合作服务要求:合作一:《新闻深呼吸》特约,通过品牌栏目,打造品牌形象合作二:系列落地活动,助力龙泉品牌宣传合作三:《走读龙泉》活动系列宣传合作四:龙泉重点活动配合宣传服务时间:*.本项目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合作期满后,如中标人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要求,经双方协商,合作期限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年),否则采购人将另行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人对本条款具有决定权。服务标准: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谢丽锋、朱向晖、吴明俊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号移办大楼项目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号一单元***室项目联系人:杨女士邮箱:**********@qq.com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叶亚雄联系方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沈力翔十、监督投诉电话:****-*******十一、附件: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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