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第二批垃圾分类投放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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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现公开招标采购第二批垃圾分类投放亭,就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最终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凤阳街环监所第二批垃圾分类投放亭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三、项目概况 (一)本采购项目招中标人一名; (二)采购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三)采购数量:**个垃圾分类投放亭(明细见附件*); (四)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供货地点及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按需供货,自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计,供货商**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地址送货及安装。 五、资金来源:财政经费。 六、标书报送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工作日内递交;报送时须递交的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声明(附件*); (三)垃圾分类投放亭样式(彩图)、报价单(报价包含所有安装费用及税金)、产品技术、参数、安装、售后服务等资料; (四)递交投放亭点位如不能接驳水电的,应提供优质品牌高效能太阳能灯和**升以上储水箱替代方案的资料。 七、递交材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号***室环监所办公室。 八、供货商合格条件 (一)供货商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法人资格的供货商,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三)在本公告发布时,供货商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 (四)投标人需满足附件*所有技术、参数、安装服务要求,应提供相关产品说明(证明)及安装服务承诺,如缺少视为无效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九、评定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选方式,在资格评审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中,在同等水平下以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应标企业单位在*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名,则重新公开招标; (三)评标由凤阳街道办事处组建评审委员会(*名成员)通过对投标人递交报价资料进行评选,最低报价投标单位为中标人,次低报价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产生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退出、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入。 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附件:*、申请人声明(*).doc *、第二批生活垃圾分类亭采购需求.xls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