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脑电图机等医疗设备变更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原条件:*、投标人是制造厂家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取得制造厂家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二、现更正为:*、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具备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三、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