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平乡县向阳街、中华路、丰州街海绵城市透水人行道建设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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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向阳街、中华路、丰州街海绵城市透水人行道建设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平乡县向阳街、中华路、丰州街海绵城市透水人行道建设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更正内容:平乡县向阳街、中华路、丰州街海绵城市透水人行道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更正内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计划工期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if !supportLists](*)[endif]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内容为:
①确定评分基准价。
评分基准价=A×C*×Q*+B×C*×Q*。
A:部分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家数<**家时,全部参与算数平均值A的计算;有效投标家数≥**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取整,不四舍五入),计算算术平均值A。
B:最高限价。
C*,C*:开标现场抽取的系数。
Q:权重比例Q*+Q*=***%;Q*、Q*取值均应≥**%,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内容现更正为:
①确定评分基准价。
评分基准价=A×C*×Q*+B×C*×Q*。
A:部分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家数<**家时,全部参与算数平均值A的计算;有效投标家数≥**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取整,不四舍五入),计算算术平均值A。
B:最高限价。
C*,C*:开标现场抽取的系数。
Q:权重比例Q*+ Q*=***%;Q*=**%, Q*=**%。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内容为: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现变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内容为: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原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 * 时** 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年*月 * 日 * 时** 分
现变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 * 时** 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时** 分其余内容不变。本公告发出后视为各投标单位均已收到,如未按变更公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