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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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 赵金刚、白雪峰 商品房 荟金梦想家*幢*****室 * ************ 宗向驹、闫云云 商品房 上上公馆*幢*****室 公告单位: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 ****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