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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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港海沧港区**~**泊位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及堆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厦环审〔****〕**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审〔****〕**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浦边-英春***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