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高速公园壹号三期项目室内装饰及施工图设计单位(二次)比选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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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滁州高速?公园壹号三期项目室内装饰及施工图设计单位(二次)比选,于****年*月*日*时**分在高速地产集团第三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安徽******(参选报价:******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安徽******(参选报价:******元); 第三中选候选人:中联西******(参选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参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