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德感本部修缮、修补项目询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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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拟对德感本部一、二楼和A、B区*-*楼病房门和门套(木质、钢质)进行修缮更换,以及门、门套补漆项目,欢迎有资质有能力有信誉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预算清单 二、预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整。(¥*****.**元)。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德感本部) (三)开标时间:****年 *月*日 下午:**:**时 (四)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负一楼中会议室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报价表(格式附后),不能手写,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质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必须编页码并用A*纸打印、装订成一册并逐页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唯一报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报价包含:主材、辅材、运输费、人工、出渣、安全文明措施费、卫生、税务、管理等一切费用;在清单中进行分项和总报价。 *、投标人投标前需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 *、投标人需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未中标者三日内退还,中标者工程验收完毕**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保证金在开标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交财务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津支行 开户帐号:******************** 五、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投标报价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中标人因不可抗拒力或者自身原因或者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不能履行合同,第二中标候选人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质量保证及文明施工 (一)质量保证期 投标单位应明确承诺: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年。 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两年”规定。中标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 (二)文明施工 施工中不得损坏院方任何设施,如果损坏必须赔偿或修复。运输途中撒落垃圾在院内或楼道内必须及时清理。 八、验收和付款方式 工期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四)付款:改造完毕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预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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