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枣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枣阳市南城消防救援站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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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枣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枣阳市南城消防救援站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枣阳市|阅读次数:一、项目编号XFDD********二、采购计划备案号枣采计备【****】ZFC***A三、项目名称枣阳市南城消防救援站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武******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办事处东岳村***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名称:枣阳市南城消防救援站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品牌(如有):海康威视规格型号:DS-*CD***XYZ-HS数量:一批单价:无五、评审专家名单时磊,李家文,李玉龙六、评审信息*、评审时间:****-**-***、评审地点:枣阳市朝阳路**号小张庄还建小区*栋**楼****室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标准计取*、收费金额:*.***(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枣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枣阳市书院街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枣阳市朝阳路**号小张庄还建小区*栋**楼****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施工电话:***********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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