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天长法院:失信曝光嫌丢人主动履行求“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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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将第一笔货款****元转账给徐某,今后如期给钱,请把我姓名从‘黑榜’撤下来。”*月*日,被执行人姜某来到天长法院对案件承办人说道。执行法官确认事实后,将姜某撤下“曝光台”。 姜某从事承包农业种植,一直从徐某处赊购肥料,经结算,截至****年*月**日,共欠徐某货款*.*万元。徐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姜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第一笔货款于****年*月**日前到期。但姜某迟迟未履行协议内容,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姜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榜”并限高、曝光。近期,姜某在浏览网页、外出时,发现自己的“大头照”随处可见,顿觉颜面尽失,急忙筹资将第一笔货款全额微信转账给徐某,并承诺*笔余款将按期给付,于是出现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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