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当阳市人民医院(当阳市医疗服务共同体总医院)分院综合楼建设一期项目河溶分院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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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当阳市人民医院(当阳市医疗服务共同体总医院)分院综合楼建设一期项目河溶分院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 月**日**时**分至 **** 年* 月*日** 时 **分止。”现变更为“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招标人:当阳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