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松阳吴苏君医院医疗广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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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号)的要求,现将丽******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丽)医广[****]第*-**-**号); (丽)医广[****]第*-**-**号)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日内向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反映,联系电话:*******。附件一:松阳吴苏君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附件二:松阳吴苏君医院广告成品样件表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