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0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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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龙泉市石忽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项目 浙江省龙泉市八都镇石笏村 龙泉市石忽电站 本项目拦水坝位于八都镇石笏自然村上游约***m的八都溪干流上,拦水坝至电站厂房的引水明渠长度约***米,电站发电厂房位于石笏自然村村头。增效扩容改造主要任务为引水渠道、压力前池修复和更换发电机组及相关发电升压设备等,该水电站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拦水坝附近有***亩稻田从电站取水范围内通过引水渠道引水灌溉。该电站始建于****年,原装机容量为*×**千瓦, ****年利用财政部、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契机,实施了增效扩容改造,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为*×***千瓦,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为***.*万千瓦·时。电站设计发电水头*.*米,坝址以上集水面积***平方公里。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应将水电站管理范围内的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作业纳入其生产和管护安排,水电站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综合利用。切实加强对发电机组设备的运行管理,有效防止漏油、甩油和油雾等情况发生。 (二)生态的防治:严格按照该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要求,实施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建议对拦河坝引水渠渠首泄流闸进行改造,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保障生态流量,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立方米/秒。生态流量下泄以及生态调度应纳入相关调度运行规程,按相关规定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纳入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信息平台。应根据周边农业生产需要保障农业灌溉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局部吸声等措施,有效防治噪声污染,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拦污栅拦下的垃圾应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送至石笏村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临时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关要求。 (四) 固体废物:施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 (四) 固体废物:废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讯地址:龙泉市贤良路***号电子邮箱:lqhbjxkk@***.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