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交易公告】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校园商店公开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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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校园商店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 GXCQJY**-*** 项目名称 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校园商店公开招租项目 挂牌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挂牌价格 ******元/年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校园商店,位于校园办公区和兴楼一楼,使用面积约**㎡。学校现有在校学生****多人,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资产招租明细序号标的名称参考面积(㎡)租期(年)经营范围挂牌价格(元/年)竞租保证金(元)*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校园商店***校园小卖部经营范围:文化生活用品、必须有QS标志的定型食品或饮料、水果(禁止出售水果加工、自制食品和烟酒、教材和教辅资料)***********备注: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受让保证金 *****元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 人员情况 \ 转让形式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资产总计 \ 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 净 资 产 \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评估机构 \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复文件号 \ 批复内容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评估结果(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承租方与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签订《校园商店承包合同》的之日,须向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并在*日内交清第一年的租金,超出规定时间,履约保证金不退回,归出租方所有。若未能签订《校园商店承包合同》,则按违约处理,竞租保证金*****元不予退回,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归出租方所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签订《校园商店承包合同》起,*日内按成交价向出租方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个工作日内交清下一年租金。租赁期限*年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校园商店承包合同》(详见附件),并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承租方须承诺事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承租方资格条件*、竞租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个体户,不接受联合经营体报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竞租人无不良经营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及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的证明材料;*、竞租人要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受让申请方式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查询结果。*、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交纳金额*****元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交纳注意事项一、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二、竞租保证金在挂牌截止日期前缴纳,不接受现金或现金缴存的交纳方式,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是从竞租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到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租人名称必须与付款人名称相一致)。经网银显示竞租保证金到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后,竞租人凭转账单(原件)到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领取盖章后的银行到账回单作为竞租保证金缴纳证明。(竞租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时间,联系电话****-*******,地址:宾阳县金城路**号)在上述核对工作完成后: *.对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通知竞租人具有竞租资格,并进入交易程序。 *.对未按时或未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向其发出通知,连同其所提供的资料退回申请人。 *.未成交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成交人的保证金由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交易所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宾阳支行温馨提示: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通过网站报名地址提交报名材料,并于****年*月**日**:**前向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达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予以审核,并通知竞租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保证事项*.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校园商店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处置方法*.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进行处置。其他 报名地址:https://***.******.***/bidDetails/*bf*e***bfe**a**b****e*be*b*afc*.shtml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出租方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初级中学注册地(住所)宾阳县黎塘镇仁爱路***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能顺注册资本****.**万元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P经营规模-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宾阳县教育局批准单位名称宾阳县教育局批准类型文件处理笺批准文件名称宾阳县教育局文件处理笺批准文号-批准日期****年*月**日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竞租保证金在挂牌截止日期前缴纳,不接受现金或现金缴存的交纳方式,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是从竞租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到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租人名称必须与付款人名称相一致)。经网银显示竞租保证金到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后,竞租人凭转账单(原件)到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领取盖章后的银行到账回单作为竞租保证金缴纳证明。(竞租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时间,联系电话****-*******,地址:宾阳县金城路**号)*、租期*年,不可转租。*、承租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和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承租方必须依法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四证齐全,方可营业。*、承租方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台帐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货物退市、入市食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向具备资质的供货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批次合格证、购货凭证或发票等复印件;做到采购有监督,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究。*、校园小卖部经营范围:文化生活用品、必须有QS标志的定型食品或饮料、水果(禁止出售水果加工、自制食品和烟酒、教材和教辅资料);同类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超市的售价。*、承租方不得售卖无“QS”或“SC”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得销售卫生部门禁止的商品;不得售卖高糖、高脂、高盐食品;不得售卖散装食品、自制食品(即不能经营米饭、粥、面条、米粉、汤圆、牛杂、炸馍、饺子、粽子、面包、热狗等食品,也不允许火煮其它食品或变相加工其它食品销售)、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的商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学生销售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的刊物书籍。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类、棋牌类、瓜子、甘蔗、西瓜、刀具、游戏点卡或类似的有价卡券。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严禁赊账给学生。*、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用工制度和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有任何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发生;承租方、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文明服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自行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承租方需做好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处置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确保校园整洁。**、承租方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合同期内严禁将服务部转包或转租他人。**、承租方应配合学校迎接校内外各种上级检查的管理、检查、监督。承租期间,因承租方责任发生的任何事故,如食物中毒、意外伤害、因各部门的检查受处罚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医治、赔偿、罚款等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店内用电设备安全运行。**、承租方应保证进出运送货物车辆的安全行驶。**、承租方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公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诉电话、举报电话等。**、承租方所用的水、电,由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数每月交纳给出租方,单价按国家收费标准缴交。如逾期不交,出租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使用标的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承租方禁止为学生充电手机或充电宝,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逗留在店内,每发现违约一次扣履约保证金***元。**、承租方只能在规定的四个时间段内营业:早上*:**~*:**;中午**:**~**:**;下午**:**~**:**;晚上**:**~**:**(如时间有变动以学校通知为准)。**、承租方所有商品零售价格不能超过当地超市最高零售价格。**、承租方承租期间安全问题自我防范,发生盗窃现象学校概不负责。**、承租方承租期间负责打扫小卖部周围**米的清洁卫生并设放垃圾篓两个,室外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室外不得张贴广告。**、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准从事非法经商,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一切营业手续。**、承租到期,承租方必须在 ** 天内退出经营点,剩余商品乙方自行处理,不得继续在校内销售,否则学校有权制止,乙方无权拒绝。**、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的设备用具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注意使用和保管,损坏照价赔偿,使用中途损坏自行购置维修,其他设备自行解决。**、如因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校园商店租赁合同》,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要求交还房屋,所缴的租金按本年度实际租用时间折算,在扣清承租方应缴的费用后,出租方将余额退回承租方(不计息)。**、其他约定详见校园商店租赁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在合同中另行补充,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 广西联******(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交易所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一条 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第十二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三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竞租申请与承诺书.docx
****秋黎塘四中校园商店经营承包合同***.******.***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号楼南宁金融大厦*楼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陈先生、霍女士 联系电话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