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利辛县河道测绘划界项目通知答疑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利辛县河道测绘划界项目澄清说明
一、采购人:利辛县水利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利******
三、项目名称:利辛县河道测绘划界项目
(项目编号:LXCG*******号),首次发布公告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说明事项
*、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默认生成投标函格式中,“亳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名称均予以认可。
*、原招标文件P**页“三、服务分项报价表”,不作要求,评审时不作废标因素。
*、投标文件中每标段详细分项报价表按招标文件P**页“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相应标段进行报价(多余标段内容自行删除),放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中。该分项报价表中汇总报价包含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分项报价表中未列明服务分项无需单独报价。
*、删除原招标文件P**页“*、每标段的项目名称为:利辛县河道测绘划界项目第*标段,利辛县河道测绘划界项目第*标段,利辛县河道测绘划界项目第*标段,若未按照此项目名称制作投标文件则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不影响实质性服务内容的偏差,评审时不作为废标依据。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 ****年*月**日*点**分,开标地点: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现修改为:开标时间: ****年*月**日*点**分,开标地点: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此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利辛县水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