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慈安路南侧地块围挡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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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慈安路南侧地块围挡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NGSSC*****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慈安路南侧地块围挡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方式:询价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询价日期:****年*月*日 四、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仙霞路上乘青年汇*幢****号―****号 中标金额:******.**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慈安路南侧地块围挡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if !supportLists]六、[endif]评审专家名单:胡孝森,丁昊,徐涌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号”规定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滨河路**号。 若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宁国市******进行投诉,联系电话:****-*******。 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号 联系人:储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滨河路**号 项目负责人:操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操工 电 话:*********** [if !supportLists][endif]宁国市****** ****** ****年*月**日 慈安路围挡询价文件.doc 分项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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