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begin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通知end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begin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督管理,强化用地单位(个人)履约意识,提高建设项目的按约开、竣工率,防止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现象,结合我市实际特点,现将进一步加强供后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从批准供地到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依照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等,对项目开、竣工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的全程监管行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开、竣工;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其他需要列入监管的内容。 二、国有建设项目供后监管的主要措施 *.建立供后监管台账 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且完成交地手续后,各国土所需及时将开、竣工等供后信息录入《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同时建立记录建设项目的开工、建中、竣工等开发建设情况台账(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供后跟踪监管台账》)。 *.开、竣工预警提醒 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环节,由交易中心提供《温馨提示卡》(附件*),以提醒用地单位(个人)注意出让金缴纳期限、项目开竣工约定时间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国土所(分局)要在供地后每两个月与用地单位(个人)联系一次,了解开工准备情况,并记录在册。在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前***日、**日、**日、**日,分别做好开、竣工提醒工作并发放《开工提醒书》(附件*)及《竣工提醒书》(附件*),提醒用地单位按期开工或竣工,同时提示其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理等事宜。对于经批准延期的,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要及时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更新信息,相关单位并按照新的开、竣工时间进行监管。 《开工提醒书》、《竣工提醒书》由国土所直接发放。 *.现场核查 国土所要在约定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竣工验收等时点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获取同一角度、不同时期全景照片,并上传到监测监管系统。 *.开、竣工催促如项目无法按约开、竣工,国土所(分局)须做好相关催促工作,及时发放《开工履约通知单》(附件*)、《竣工履约通知单》(附件*)。国土所从用地单位违约之日起要定期(每个月)对其地块进行全方位拍照取证,直至项目开、竣工为止。 *.违约责任追究 项目因延期开、竣工而产生违约责任的,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截至日期,及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拟定违约责任追究通知书,报局利用科审核、局领导审批后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建设项目超过约定开工日期满一年未开工,构成闲置时应由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按照构成闲置的原因分类,如属于政府原因的,采取建设期限延期、协议收回、临时使用、土地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置;如属于企业自身原因的,则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者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其他规定 *.延期开竣工的报批 如项目无法按约开、竣工,用地单位(个人)须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前**日向我局提出延迟开、竣工申请。属于企业自身原因的,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处置;如属于政府原因,经国土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与用地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政府原因延期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当地镇(街道、园区)出具的书面证明。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号)要求,建立关于义乌市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监管的通报制度,就近五年总供地率、开竣工率、闲置率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率对各国土所(分局)进行每季度通报,要求全市排名末三位的国土所(分局)必须于下一季度通报发放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和措施书面上报利用科,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局领导将进行约谈。 *.开竣工标准开工标准: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为准。开工日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的开始施工时间,且不间断施工;竣工标准:建设项目以规划建设部门项目建筑验收合格核发《规划确认书》为准。竣工日以核发《规划确认书》之日向前顺延**日。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供后跟踪监管台账 *.温馨提示卡 *.开工提醒通知单 *.竣工提醒通知单 *.开工履约通知单 *.竣工履约通知单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诸领导。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附件*: 国有建设用地供后跟踪监管台账 序号 用地单位 (个人) 联系电话 土地座落 供地面积(公顷) 用途 供地方式(划拨/出让/租赁) 开工情况 竣工情况 跟踪监管 事项登记 备注 约定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情况 约定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情况 附件*: 温馨提示卡 为避免造成您不必要的损失,请认真研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特别是第七章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务请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履行相关内容。 一、重要时点第十条 受让人同意在**XX年X月X日之前,一次性向出让人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十六条 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XX年X月X日之前开工,在**XX年X月X日之前竣工。 二、相关违约条款简摘如下: 第三十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不超过**日,超过**日经催交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十二条 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未能……开工建设,每延期一日,应……出让价款总额的*‰的违约金,……。 受让人未能……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出让价款总额的*‰的违约金。 三、土地受让后其他部门办事大致流程 项目 办 事 流 程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国土) 国有土地初始登记 (国土) 平面图设计 (中介) 施工图设计 (中介) 施工图审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 防雷设计 施工合同 (住建) 白蚁防治合同 (住建) 消防设计备案 (消防) 备注:具体办事流程以各部门要求为准 附件*:开工提醒通知单 XXXX:你单位于**XX年XX月XX日与我局签订了XXXX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地块位于XXXX,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XX年XX月XX日前,现即将到期,请你单位按时开工,逾期你单位将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提醒。附:开工标准: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为准。开工日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的开始施工时间,且不间断施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xxxx国土资源所 ****年XX月XX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 附件*:竣工提醒通知单 XXXX: 你单位于**XX年XX月XX日与我局签订了XXXX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地块位于XXXXX,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为**XX年XX月XX日前,现即将到期,请你单位按时竣工,逾期你单位将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提醒。附:竣工标准:建设项目以规划建设部门项目建筑验收合格核发《规划确认书》为准。竣工日以核发《规划确认书》之日向前顺延**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xxxx国土资源所 ****年XX月XX日签收人: 签收日期: 附件*: 开工履约通知单 xxxxxxx:你单位于***x年xx月xx日与我局签订了xxxx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地块位于xxxxx,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x年xx月xx日前,经我局实地踏看发现你单位未按期开工、已构成违约。按照《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你单位因到期未开工,每天应缴纳违约金xxxxxx元(小写:xxxxxx元)人民币。请你单位抓紧时间开工,并在项目开工时,告知xxxx国土所,由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确认实际开工时间,核定延期开工总的违约金数额,如迟延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我局还将按照合同约定征收闲置费。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章) ****年xx月xx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 附件*: 竣工履约通知单 xxxxxxx:你单位于***x年xx月xx日与我局签订了xxxx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地块位于xxxxx,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x年xx月xx日前,经我局实地踏看发现你单位未按期竣工、已构成违约。按照《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你单位因到期未竣工,每天应缴纳违约金xxxxxx元(小写:xxxxxx元)人民币。 请你单位抓紧时间竣工,并在项目竣工时,告知xxxx国土所,由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确认实际竣工时间,核定延期竣工总的违约金数额,如迟延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我局还将按照合同约定征收闲置费。工程竣工后,请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按照验收通过时间核定逾期竣工时间及违约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章) ****年xx月xx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 * end正文征集内容机构职能长领导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