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玉龙县鲁甸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转让处置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开标纪录 发布时间 : 玉龙县鲁甸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转让处置公告发布时间 ****-**-**玉龙县鲁甸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转让处置公告经玉龙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县财政局批准,鲁甸乡人民政府决定以公开转让方式处置国有资产(鲁甸林场)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让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鲁甸林场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玉龙县鲁甸乡鲁甸村甸心一组出让年限:**年土地用途:仓储用地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鲁甸林场公开转让须知。三、 本次国有资产公开转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国有资产公开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转让处置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 到玉龙县鲁甸乡人民政府获取转让处置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玉龙县鲁甸乡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乡人民政府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资产转让活动在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转让活动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玉龙县鲁甸乡人民政府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鲁甸乡人民政府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