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吉福小区(安置房)项目(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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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福小区(安置房)项目(勘察)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 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五层)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龙****** 招标人联系地址:龙岩市商务板块紫金*号*楼 招标人联系电话:温俊清*********** 二、招标项目名称:吉福小区(安置房)项目(勘察)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四、被确定为无效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湖南******和中交******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项类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勘察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要求(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估法)”第*项)”,作废标处理。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 福建东辰综合勘察院; 六、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勘察周期: 项目负责人:刘震;证书编号:AY*********;投标报价:*******元; 勘察周期:**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勘察(如有时)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报告。**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报告。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国法、张开明、涂红忠、王岳松、刘先发。 八、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投诉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龙岩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招标人:龙****** 招标代理机构:龙****** ****年**月**日附件: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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