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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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一、公告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二、联系方式:子长市政务大厅二楼工程投资组,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三、公开内容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羊马河煤矿煤矸石等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子审服发〔****〕***号****年*月**日*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甄家沟煤矿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子审服发〔****〕***号****年*月**日*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子长市装配式建筑产品预制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子审服发〔****〕***号****年*月**日备注: 该项目内容不涉及涉密信息
附件: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子长市装配式建筑产品预制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羊马河煤矿煤矸石等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甄家沟煤矿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