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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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位于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校园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地上*****.**㎡,地下车库****.**㎡等。总面积*****.**㎡,概算批复为****.*万元。
二、招标代理费用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黔江区发改委相关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限价 **.**万元,由施工单位中标后支付。
三.资格要求
本次比价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业绩要求:****年至今,有建设规模不小于****万元的施工招标代理业绩一个。(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比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参加比价单位自行书面申明,比价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参加比价单位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代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按照废标处理,并报告招投标主管部门处理)
(*)参加比价单位中标后,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黔江区相关规定,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由参加比价单位自行书面承诺)
(*)参加比价单位中标后,工作开展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由参加比价单位自行书面承诺)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得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发售费用。(由参加比价单位自行书面承诺)
五、比价委员会组成
由比价人单位*人组成。
六、比价时间
****年*月**日**点**分,参加比价单位于****年*月**日**点**分前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将比价文件提交至比价人。
七、比价办法
本次比价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其中招标代理费报价满分**分,业绩满分**分。
*、报价评定分值(**分)
所有招标代理费报价不为零且不超出招标限价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报价小于*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数平均值;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投标报价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数平均值。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当投标人的投标价与基准值相同时得满分**分;当投标人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于基准价*%扣*分的比例在满分基础上进行扣减,扣完为止;当投标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低于基准价*%扣*分的比例在满分基础上进行扣减,扣完为止。
*、业绩评定分值(**分)
近三年内在重庆市黔江区承接过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个招标代理业务加*分,最多不超过**分;无项目不得分也不扣分。
总得分(报价得分+业绩得分)最高者中标,总得分(报价得分+业绩得分)相等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本次比价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黔江区)》(https://***.******.***/qianjiang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比价人: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
地址:黔江区花鼓苑路*号
邮编: ******
联 系 人 :许海涛
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