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公告(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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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规定,现对我区****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公告如下:
第一项
一、项目名称: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万元,和平彝族乡桠溪村*个产业基地产业路新建、硬化工程(新建产业路*.*公里,硬化产业路*.*公里)***万元。
三、 项目主管部门:区发改局、区民宗局。
四、项目资金金额及来源:乐市财政农〔****〕**号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五、项目实施地点:全区五个乡镇和和平彝族乡桠溪村。
第二项
一、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共安彝族乡小河村*、*组产业路新修工程(新修产业路*.***公里)**万元,永胜乡桅杆村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项目--新建茶叶包装车间(新建茶叶包装车间及配套设施)**万元。
三、项目主管部门:区民宗局、区发改局。
四、项目资金金额及来源:乐市财政农〔****〕**号下达****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支持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万元)。
五、项目实施地点:共安彝族乡小河村、永胜乡桅杆村(原建设村集中安置点)。
第三项
一、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资金)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金河镇吉丰村—大杠村通村公路整治工程(硬化和公路堡坎恢复*.*公里)***万元,****年和平彝族乡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硬化产业路*.**公里)缺口资金**.*万元,****年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永胜乡产业路建设工程(硬化产业路硬化*.*公里)缺口资金***.*万元。
三、项目主管部门:区扶贫开发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发改局。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乐市财政农〔****〕**号下达****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资金)***万元。
五、项目实施地点:金河镇吉丰村、大杠村,和平乡桠溪村、永胜乡桅杆村。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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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骆向华 白文林 童 瑛
通讯地址:金口河区财政局(金口河区永和镇新市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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