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补充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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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年*月**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cn)-公告公示栏”发布的“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作如下补充公告: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十三、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交纳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圆整(¥*,***.**元)。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无息退还。 *.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无需密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帐号:*****************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汇丰支行 现修改为: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交纳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圆整(¥*,***.**元)。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无息退还。 *.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现金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现金需单独密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帐号:*****************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汇丰支行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整;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号茂林大厦***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现更改为:开标时间:****年*月**日**:**整;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号茂林大厦***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补充通知与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年*月**日 开始 内容附件标签 结束 内容附件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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