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大通湖水环境保护“双目标责任制”(大通湖区)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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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的大通湖水环境保护“双目标责任制”(大通湖区)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于****年*月**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湖水环境保护“双目标责任制”(大通湖区)实施方案编制
预算金额:******.**
元
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大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YCYT****-*****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 )专家与采购人共同推荐( )公告邀请
*、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供应商名称采购人推荐意见评审专家推荐意见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符合资格要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符合资格要求******/符合资格要求四、竞争性谈判情况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排名评审结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第三中标候选人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魏伟伟 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号院
成交金额:******.**元
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评审小组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组长唐建名随机抽取全过程组员刘德荣随机抽取全过程业主评委段柯业主委派全过程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
联系人:段柯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益******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楼
联系人:廖静 联系电话:****-*******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起*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