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信宜市新宝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信宜市新宝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茂名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信宜市新宝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工程交易编号:******** 招标单位 信宜市新宝中学 工程名称 信宜市新宝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工程建设规模 在校园内新建学生宿舍楼*幢,建筑面积****平方米,楼高*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部分和安装部分工程. 招标类别 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信******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中标人 中标单位 ****** 中标价(元) *******.** 承诺工期(日历天) ***日历天 人员资格要求 姓名 注册编号 专业类别 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 梁中锦 粤************* 建筑工程 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石烨 ******** 土木工程 工程师 质量安全承诺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合格以上 文明施工承诺 合格以上 中标候选人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注册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梁中锦 粤*************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 *******.** 郑坚辉 粤*************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庄玩伟 粤*************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单位(盖章)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日颁布)受理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受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评审结果见附件。投诉受理部门:异议受理部门:信宜市新宝中学(信宜市新宝镇沿江路**号电话:****-*******)投诉受理部门:信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办公楼四楼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