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独山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道路亮化工程-中山路、海兴路东段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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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年度道路亮化工程-中山路、海兴路东段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年度道路亮化工程-中山路、海兴路东段亮化工程已在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独山港经******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独山港镇中山路、海兴路东段。
工程规模:独山港中山路、海兴路东段全长约*.*公里。中山路在道路北侧设置**m双挑路灯**套, **m中杆路灯*套;海兴路东侧设置**m单挑路灯**套, **m中杆路灯*套。
招标范围: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年度道路亮化工程-中山路、海兴路东段亮化工程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人);
(*)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自行下载。
*.*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年 * 月 ** 日。招标人将于 ****年 * 月 **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号对面)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发布。
*. 特别说明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名: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账号:*************** 开户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请各投标单位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独山港经******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
地 址:独山港镇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号(总商会大厦B幢**层)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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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联 系 人: 谢先生 联 系 人: 姚女士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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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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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com****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