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关于修改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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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地规函[****]**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的请示》(沧政呈〔****〕**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进行修改。将边务乡大南马村等*个地块共*.****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望树镇望树村等*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二、规划修改后,盐山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盐山县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