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购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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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购买清扫车、雾炮车、小型清洗车等服务项目开标时间更正公告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购买清扫车、雾炮车、小型清洗车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QGL-****-**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类型:采购更正公告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本项目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暂定变更为****年**月**日上午**:**,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望各投标单位周知附件:三、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单位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荣仕雅路*号联系人:姜勇联系电话:****-******* ***********四、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号天福商务广场*-A****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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