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保洁工程(三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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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保洁工程(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 *、中标金额:*****.**元 *、采购人: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夏渡新街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夏渡新街,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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