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临泉县2020年学前教育信息化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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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年学前教育信息化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泉县****年学前教育信息化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QCG********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答疑内容: *、质疑事项:电钢琴能完全满足参数的只有卡西欧EP-S***, 就连雅马哈,罗兰、卡瓦依、科音、美得理、吟飞等品牌都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用一个生产卡西欧手表和计数器的品牌生产的卡西欧电钢琴独有参数,技术参数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失去竞争的公平性和广泛性,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 请求与主张: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的电钢琴技术参数,满足品牌多样性的要求。 事实依据:见卡西欧官网截图为证,EP-S***BK- CDP系列/EP系列-电子乐器httns://***.******.***.cn/emi/cdp/EP-S***BK/spec.html 答:质疑人所提供的材料只能证明卡西欧品牌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并不能证明具有唯一性,经过我方查询卡伊欧、莱恩、雅马哈、多瑞美等品牌的产品均能优于或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采购需求的产品。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评标办法就按照一体机和电脑设计的,具有排斥电钢琴经销商或电钢琴生产厂商参与投标。此办法更利于中标单位是非琴行或电钢琴厂商中标,更不利于电钢琴的售后质保服务。 请求与主张: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一体机和电脑都属于A****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电钢琴A****属于文艺设备,消毒柜属于A****厨卫用具,分属不同系列,强烈要求将电钢琴和消毒柜、一体机和电脑分包采购。 法律依据:本项目违反《政府釆购法》第二十条 釆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釆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釆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 答: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与请求与主张不存在直接的关联性,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合同履行期限:**天 事实依据:合同履行期限不符合正常生产、运输、安装所需要的工期,交互一体机、电钢琴、消毒柜的正常生产时间在**天,运输时间*天,按招标文件的数量要求,交互一体机、电钢琴的安装时间在**天左右,合同的履行时间过于苛刻,对于供应商和厂家显然不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合同履行期限调整为**天。 *、临泉县****年学前教育信息化采购项目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现推迟至****年**月*日*:**,开标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 特此回复! 临泉县教育局 安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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