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休宁县县级医院精神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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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JXCG****X***)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项目名称采购数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评审专家名单休宁县县级医院精神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批名称: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休宁县政务新区政府大楼*楼联系人:谢女士联系方式:****-*******名称:合普******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横江路**号项目负责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收费标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每包****元一包:名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砂子岭开发区综合楼 *** 室二包:名称:******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 **** 号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 *-* 幢 *-办 ***一包:******元二包:******元一包:名称:脑电地形图仪品牌:北京中科新拓规格型号:NT****-**D数量:*台单价:*****元二包:名称:经颅磁刺激仪品牌:依瑞德规格型号:YRDCCY-I数量:*台单价: ******元潘宾程小玲吴国良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项目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业绩/其他*、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 年*月** 日;*、开标(采购)日期:**** 年*月**日;*、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横江路**号,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休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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