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0年9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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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润东生石灰、熟石灰深加工项目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仁和村中平南路***-*******澜球(龙岩)******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仁和村中平南路***-*号,拟建设石灰石、生石灰和熟石灰深加工项目,生产规模为年深加工生石灰、熟石灰**万吨。主要工艺为外购石灰石经过破碎、球磨及选粉等工序后即可包装出售,外购石灰经过投料、消化、球磨、分级以及包装工序后即可包装出售。本项目用地面积****m*,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已经取得了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闽发改备〔****〕F******号)。*.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厂房须密闭;装卸粉尘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碎石及成品储罐粉尘经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筛分、消化及球磨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须符合要求;食堂油烟须经抽油烟机处理至达标后排放。*.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通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及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三级沉淀池收集的污泥定期外售,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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